所谓广告,从字面了解就是“广而告之”之意,即向公众通知某一事情,或劝说群众恪守某一规则。但这并不是广告的定义,而是对广告的一种广义的解释,阐明广告是向群众传播信息的一种手腕。
在西方,广告一词源于拉丁文Adverture,其意是吸收人留意。后来演化为Advertise,其含义衍化为“使某人留意到某件事”或“通知他人某件事,以惹起别人的留意”。直到17世纪末,英国开端停止大范围的商业活动,广告一词才普遍地盛行并被运用。此时的“广告”已不单指一则广告,而指一系列的广告活动。
从普通的了解角度解释,广告是以付费的方式,借助多种媒体去试图压服受众的一个过程。它是由希望运用广告言语传播信息的组织或企业支付费用,而这些支付费用的组织和企业,被称为广告客户或广告主。也就是说,广告是付费的,是企业、非营利性团体或个人经过媒体这一特定的方式而非面对面地传播信息,并希望告之和压服特殊的受众群体。
此外,还有一种非营利性的广告公益广告,此类广告以社会公德、社会效劳、伦理道德、行为引导等内容为诉求点,传送的信息都是公益性的,它主要以图形为载体停止传播。
另外,广告是应用多媒体传播信息的手腕,意为传播是经过媒体设计把信息传输给群众。广告是经过一定的方式,如电视、播送、报纸和杂志,以及其他媒体如邮件、广告牌、网络、影视、招贴等停止普遍的传播宣传的。多媒体营造了广告的沟通环境,但在这种环境中不是面对面地传播,这是区别个体销售过程中的面对面地传送信息的方式。
再者,一切的广告都具有压服功用,压服一直是作为中心目的的。广告信息则主要以客户为目的,使客户理解某种品牌并最终去购置它。假如没有劝说的企图,那就不能称作为广告,只能算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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